关于中小学校重新申报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
各教育指导中心、局直属学校:
根据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》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评价指标统计口径的通知》要求,从2019年起各中小学校要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%安排教师培训经费。为确保2021年各公办中小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,请各校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(要求培训项目10月底完成,培训经费从本校公用经费中支出),并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培训方案及计划表(附件1)发至教育局指定邮箱。直属学校发至邮箱(hdjsfzzxpxb@163.com);请各教育指导中心收集本镇(街)各校方案及计划表,并将计划表汇总后发至邮箱(hdjsfzzxpxb@163.com)。
关于中小学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使用的说明
一、教师继续教育的范围:《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》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,是指对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进行提高政治思想、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及教育科研能力的培训或进修。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进修是指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;中小学教师培训是指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学习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(一)新任教师的培训;(二)教师职务培训;(三)骨干教师培训;(四)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的进修。
二、公用经费的范围:根据《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(粤财教(2018)23号)》的规定,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 政补助的 、保障义务教育 学校正 常运转 、 完成教育教学 活动和与 教学相 关的后勤服务等 方 面 支出 的费用。其来源 主要包括 :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补助的 生均公用经 费、 免费义务教育公用 经费补助 、用 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 、其他 收入返还用 于补充公用 经费 等 。具体的公用经费项目包括:生均公用经费、免费义务教育经费、普通高中免费教育经费、中职免学费、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、特殊教育经费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(市级)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、普通高中(中等职业学校)学费支出。
三、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统计口径: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评价指标统计口径的通知》规定,培训费统计口径为:培训费+出国(境)培训费+教师参加培训报到和离开途中所发生的差旅费。教师进修费用可参考上述统计口径确定。
四、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调剂: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预算项目“302商品和服务支出--培训费”内支出。请各单位做好预算额度的调剂,具体操作见《预算调整调剂操作指引》。
五、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开支标准:参考《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(花财(2018)48号)》的相关规定。
六、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报账资料要求:培训发票、培训方案、培训合同、教师酬金签收表、参训人员签到表、行政会议记录(3万元及以上)、专家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、住宿费发票、车票。
联系人:肖老师 电话:86898932
花都区教育局
2021年3月12日